红网时刻12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黎棠)12月20日,记者从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从2018年12月31日起,湖南取消4.5吨及以下普货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已经办理的在核查后将公告作废,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予以注销。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各级运管机构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得对该类车辆和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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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棠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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