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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法院兑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近5亿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向宏鑫 2019-01-15 1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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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湖南法院兑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近5亿元,正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

  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何贻花)快过年了,农民工兄弟拿到工资了吗?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活动暨涉农维权活动有关情况。据统计,2018年全省法院兑付8186名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4.934亿元,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分子255人。

  湖南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对农民工起诉追索工资或劳动报酬的案件当日立案,对经济困难农民工,依法积极地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依法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

  农民工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财产担保的,及时先予执行;事实清楚,但提供担保有困难的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直接裁定先予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结算争议,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经承包人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可以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部分裁定先予执行。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尹玄海表示,对于农民工当事人起诉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争议标的额不高于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的单一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一律实行一审终审;对长沙地区法院受理的争议标的额不高于10万元、全省其他地区法院受理案件争议标的额不高于5万元,符合小额诉讼其他适用条件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受理案件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除加大传统查控执行手段的运用外,湖南法院还对久拖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限制高消费和媒体曝光等制约手段,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加大对拒不执行涉农民工权益案件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对可能构成犯罪的,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等方式对农民工予以必要的救助,维护农民工的基本生存权利。

  2018年,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专项行动,在日常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对年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清理。2018年10月中旬,全省法院部署了第二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及涉农维权活动,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能拿到工资过年。

  典型案例

  1. 未休年休假 应付双倍工资

  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农民工杜某等6人为湖南某机器公司提供劳务,但用工单位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还拖欠了最后3个月的工资。按该公司规定,工人每年可享受9天的年休假,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杜某等人要求公司补偿,双方协商后无果,杜某等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湖南某机器公司起诉至法院。

  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司规定,工人们应享受年休假9天等待遇,未休年休假的,按双倍工资支付,法院对此予以支持。故判决湖南某机器公司应支付6名工人所拖欠的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共约40万元。判决生效后,湖南某机器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杜某等6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福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湖南某机器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依法将案款扣划至法院账户,至此该劳动争议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承办法官表示,劳动者有休息权,休息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而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漠视劳动者的休息权,安排加班后不安排补休,或不按法律规定双倍工资支付劳动报酬。本案中,针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充分运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将案款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同时也彰显了执行联动机制的威力。

  2.长浏高速130户村民获征收补偿款5600万元

  长浏高速是连接长沙城区和浏阳主城区的交通主动脉,为浏阳经济发展和方便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湖南长浏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浏公司”)多种原因,浏阳境内沿线乡镇(街道)群众的征地拆迁等涉农款项拖欠9年一直未到位。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款项拖欠时间较长,引发村民多次上访,甚至拦路讨债。

  自2018年1月开始,浏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备忘录,明确由各乡镇(街道)引导村民依法诉讼,并督促做好维稳工作,同时要求法院依法审理、及时执行,争取年内分期落实。同年2月所有涉长浏高速的130件征地拆迁等涉农案件均经调解达成协议,该系列案件整体涉案标的达5600万元。2018年3月,上述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浏阳市法院依法向长浏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但长浏公司既未履行法律义务亦未报告财产情况。经调查,长浏公司除高速公路收费权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收费权已质押给银行用于贷款。公司所收车辆通行费除去支付员工工资和质押贷款利息,无其他剩余。而长浏公司在人民法院尚有多件执行案件未结。

  鉴于长浏高速拒不报告财产,浏阳市法院果断采取传唤主要负责人和搜查财务室等执行措施,促使长浏公司依法执行,执行到位现金300万元,同时依法冻结其在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通行费拆分款。

  因为通行费有银行质押在先,银行已提出异议,同时扣划通行费需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配合,浏阳市法院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及时提请浏阳市委、市委政法委出面协调,阐明执行长浏高速涉农征拆补偿案件对维稳工作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性。经过多次协调,浏阳市人民法院最终分两次从长浏高速公路通行费拆分款中共计执行5600万元,目前130件涉农征收补偿案件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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