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4日讯(记者 郭志强)1月21日,湖南证监局在官网披露《关于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振国、刘国超等9名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九芝堂未如实披露10.11亿元关联交易,湖南证监局对九芝堂及9名公司高管出具警示函。
1月22日,九芝堂公告称,公司及9名高管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到了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2018年6月25日,九芝堂发布《关于受让北京科信美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九芝堂拟以10.11亿元受让刘梅森所持有的北京科信美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科信美德”)26.87%的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九芝堂董事刘国超认缴厦门蓝图清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厦门蓝图”)99%的出资额。因此,厦门蓝图为九芝堂关联法人。厦门蓝图持有科信美德0.86%的股权,九芝堂购买刘梅森所持有的科信美德股权,将与关联方厦门蓝图构成共同投资科信美德。
湖南证监局认为:“本次交易应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但九芝堂既未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予以披露,亦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九芝堂拟收购股权的交易方刘梅森,现任职牡丹江霖润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九芝堂董事长李振国实际控制;刘梅森投资交易标的资金6000万元来源于李振国。九芝堂未充分披露上述信息。
湖南证监局认定,九芝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九芝堂及李振国、刘国超、李劲松、盛锁柱、杨承、徐向平、马卓檀、王波、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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