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5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彭耀华 王球)2019年1月25日上午,桂阳县人民法院流峰法庭副庭长周海兵在起草法律文书过程中,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10时44分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3岁。
周海兵生于1975年11月,湖南临武县人,1996年6月毕业于汕头大学。199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多家企事业单位工作过。2009年10月经统一招考进入桂阳县人民法院,先后担任桂阳县人民法院流峰法庭书记员、执行局助理审判员、太和法庭审判员、流峰法庭副庭长、三级员额法官。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周海兵忠诚本分、作风扎实、公正廉洁,长年扎根基层,工作在司法一线。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在执行局担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共办理执行案件101件,2013年3月担任审判员以来,共办理民商事案件762件。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周海兵始终以实事求是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和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投身于审判工作第一线,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对待每一个审理环节。
2018年下半年,周海兵从广州、北京等外地治病回来,领导劝其休息调养,但他头顶法徽,心系人民,坚持到一线办案,兢兢业业、呕心沥血,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毅然带病坚持办案169件!就在其殉职的前三天,周海兵还深入贫困户走访慰问。
“办案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周海兵走了,但他办公室内的锦旗所闪耀着的精神却会永存!
“周海兵的离去是我院的重大损失,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志、好战友,人民失去了一位好法官!我们法院全体同仁对他的逝世表示最沉痛的哀悼和最深切的怀念!”桂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小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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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彭耀华 王球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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