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31日讯(吉首分站记者 向力)春节将至,吉首市发改局下发了《关于吉首市春节期间上浮出租车运行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9年2月4日0时起至2月7日24时止(农历腊月三十至大年初三,共4天),出租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
市发改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超过规定上浮价格、提前涨价、上浮价格期限结束后不恢复原价等违法行为,市民朋友可拨打物价监督电话12358及出租车24小时投诉热线0743-8512200 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严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向力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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