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检察院参加市直机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荣获第二名。
红网时刻记者 刘桔元 通讯员 周艳 湘潭报道
2018年,湘潭市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转型中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状况和执法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一,综治民调排名第二,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和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三年禁毒大行动先进集体、全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服务湘潭高质量发展

助力企业家成长,为非公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情况通报会。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军(右一)为专家颁发公益诉讼聘书。
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查办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和维护稳定紧密结合。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严厉惩处强揽工程、非法阻工引发的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批捕 86人、起诉113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577人,不起诉477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36人、不起诉32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探索检察版“枫桥经验”,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进一步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36件,帮助申请司法救助13件,办结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案件)6件。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网络治理、校园环境治理,运用起诉、支持起诉等职能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00余万元,办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62件,提出社会风险防控建议8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护苗入园”法治巡讲23场。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结对帮扶白鹭湖村、建设路社区建设精美宜居环境。
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努力增进人民福祉

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场。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甄别、线索移送、精准考核、联席会议、专家会审五大机制,与公安、法院、环保、国土、食药监、林业等22家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协作共同体,合力打造公益诉讼“湘潭样板”。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倾力打造督促之诉和协同之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1件,回复整改率达81%。
找准社会治理的“痛点”和“堵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当好地方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积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监督恢复被损毁林地37.29亩,督促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577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65亩,督促清理医疗废物17.11吨、危险废物27.65吨。组织参与全市打击非法挖山采砂采石“利剑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取缔了一批违法采砂场,修复了被损毁的水田和河堤,公益诉讼立案55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批捕犯罪嫌疑人14人,形成了强大震慑。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批捕制售假烟假酒、毒米粉、毒狗肉、假药劣药等犯罪10人、起诉33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8件,推动解决一批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舆论关切的“老大难”问题。
下一步,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作出更大的贡献,以更瞩目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来源:红网
作者:刘桔元 周艳
编辑:吴思静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