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进行集体学习。
红网时刻衡阳3月8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李建辉 谢衡兰)为规范检察建议工作,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刚性,3月7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进行集体学习和研究探讨。
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为检察建议工作提供了“规范化、案件化、一体化、刚性化”操作指南。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基础上,《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被建议单位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后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有效增强了检察监督的刚性。
学习会上,该院研究室研究员以“《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解读和应对”为主题,通过多媒体课件形式从“新规”出台的原因、背景、精神、内容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并以穿插案例的方式与参会人员就检察建议的规范化和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孙承表示,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检察建议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自上而下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通过此次培训,全市检察机关要学懂弄透,尽早运用到实践中去,按照“新规”严格操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多想办法、多创机制,办出一批高水平的典型案件,争取培育一批好的经验做法,解决一批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难题,促使检察建议走向法律监督“大舞台”。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李建辉 谢衡兰
编辑:姜珊 实习生:马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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