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雀巢产品有限公司所有的美国猫粮品牌“CatChow(妙多乐)”,一直备受“猫奴”们青睐。然而他们发现,在一些淘宝网店里,号称“正品妙多乐”的猫粮比市场价便宜了不少,本以为捡了便宜,没想到这些“进口猫粮”竟然是来自宁乡一家小工厂的山寨产品。近日,宁乡检察院公开了一份起诉书,7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品罪被起诉。
妙多乐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是雀巢产品有限公司。2015年,雀巢公司发现,网上一些打着“正品”妙多乐的产品有些猫腻。此外,玛氏公司也发现,那些号称正品爱慕斯的狗粮,也不是他们生产的。
原来,这些在网上销量很好的“正品”均来自宁乡一家工厂。2013年4月,宁乡人肖娟(以下均为化名)与弟弟肖浩邀请陈某、晏某,成立了一家生产销售宠物饲料的公司,后来又成立了一家宠物用品公司。
由于品牌没有名气,他们生意惨淡。为了挣钱,肖氏姐弟动了歪心思,决定生产假妙多乐、爱慕斯猫粮狗粮并销售。为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他们购买了正品,对原材料成分及含量进行研究,制定出配方。同时,将生产的假冒“妙多乐”“爱慕斯”猫粮狗粮,销售给卢某、朱某合伙经营的淘宝网店。此外,朱某、卢某与肖浩的妻子姚某合伙,先后以自身或他人名义注册12家淘宝网店。
截至暗访日,肖娟、肖浩共向卢某、朱某、姚某合伙经营的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妙多乐”“爱慕斯”等品牌猫粮狗粮共计人民币1242293元。朱某等人注册经营的12家淘宝网店共销售假冒品牌猫粮狗粮共计人民币1111909.65元。
检方认为,肖娟、肖浩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朱某、卢某、姚某、何某等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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