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彭艳) 为强迫公交车违规停车,宁乡市乘客文某竟对还在操作行驶中的司机动起手来。昨日,记者从宁乡市检察院获悉,近日,文某被宁乡市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今年2月21日下午,文某与其妻子在外办事后,搭乘宁乡的一台公交车准备回家。夫妻双方误认为公交车可随处停车,于是在其路过站点时,两人均未下车。当公交车接近二人目的地时,文某要求停车,司机表示此处非公交站停靠点,并告知二人不能违规停靠路边。遭到拒绝后,文某开始上前辱骂、拉拽司机,致使车辆方向盘失控,险撞路边绿化带。
公交车被迫靠边停车,司机立刻报警,文某继续在公交车中吵闹。不久公安民警赶到,将文某带离,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