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3月26日讯(通讯员 文嘉 龙洋)“一部手机走天下”,为迎合越来越多“无现金出门一族”,商家的首选,便是在柜台摆上收款二维码。消费者是方便了,可谁承想,不法分子也“方便”了。3月23日,泸溪县公安局迅速查处一起伪造微信付款界面实施诈骗的违法案件,常德籍男子龚某、田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22日11时许,龚某、田某来到泸溪县浦市镇某超市,利用微信扫码支付购买了一包香烟。出门后,二人运用手机软件对获取到的超市收款二维码进行“P图”,“制作”了新的“已成功付款”界面,随后再次潜入超市,“选购”了一条高档香烟,并向老板出示了事先伪造的付款图片。二人走后,老板发觉一直未收到钱款到账提示才惊觉上当,匆匆报了警。
接警后,浦市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在指情中心、白沙派出所、潭溪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于当天15时许,民警在潭溪镇将龚某、田某一举抓获。经询问,二人对于3月17日、22日,在白沙、浦市利用微信支付实施三起诈骗的违法事实予以陈述。
目前,违法行为人龚某、田某均被泸溪公安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当面确认钱款是否到账,防止被不法分子钻空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红网湘西站
作者:文嘉 龙洋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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