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刘高妮
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威胁。
在扫黑除恶这场声势浩大的战争中,人民法院重任在肩,责无旁贷。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平江法院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
“一把手”挂帅,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
“人民法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一环,也是最后一环,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平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明表示。
平江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认真谋划,切实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案审判组、专案宣传组、线索摸排组,形成了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出台实施方案,制定责任分解表。坚持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形成整体合力。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谈心谈话、逐级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党员签订《参与扫黑除恶额专项斗争党员承诺书》,严守党纪、政纪、法律和道德底线。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实报实销,优先保障,确保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宣传经费和专用设备购置、审判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经费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经费保障。
重拳出击,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2018年11月30日,随着法槌声落,广受社会关注的李国香等7人组织卖淫、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平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主犯李国香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关键在办案。
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平江法院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方针,围绕扫黑除恶12类重大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涉黑涉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坚决从严判决,打掉其嚣张气焰;注重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严防其坐大成势。截至目前,平江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纳入涉黑恶势力范围案件7件,结案6件,惩处罪犯34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共对涉恶犯罪判处财产刑200余万元。
在快打、严打的同时,始终坚持打准、打实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坚持以打开路、依法严惩,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平江法院以雷霆之势打出了声威和实效,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回应了群众关切。
联合作战,形成扫黑除恶“大合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只有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才能确保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平江法院树立协同作战意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联席会议、交流学习、会商研讨等多元化形式,与公安、检察机关统一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构建多部门联合办案长效机制,形成强大打击合力。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执法尺度和标准;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及时为案件侦查提供指导意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做好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的结合文章,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背后腐败问题;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各业务庭局根据受案范围,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建立线索摸排台账,每季度向院扫黑办集中报送排查数据。积极做好涉黑恶案件相关台账管理、工作动态报送,及时向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报送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
宣传造势,凝聚扫黑除恶“正能量”
“近期,扫黑除恶的氛围越来越浓,让我切实感受到了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作为平江市民我更有安全感了。”前来办事的律师李勇谋如是说。
人民群众的深度参与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平江法院运用多种形式和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三大平台,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对象、领域、行业以及有关的政策法律。在法院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等显眼位置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每个基层法庭设置宣传栏,借助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工作动态、标语等信息,向干警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切实增强专项斗争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
同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选取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录制专题节目等方式,以案例警醒广大干部及群众。对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新闻媒体一线跟踪报道,在全县掀起一阵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舆论新高潮。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刘高妮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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