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8日讯(记者 郑涛)近日,株洲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部署会。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怡作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通报。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两级法院在省高院、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开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凯军要求,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补齐工作短板。两级法院要对照要求查找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导。两级法院院长要切实担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责任,亲自调度,亲自参与案件研究,带头办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分管领导要沉到一线,靠前指挥,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周凯军强调,要依法严惩,确保打击效果。要坚持“摧网毁伞、打财断血、快审重判”主攻方向,用铁腕手段依法严办、深挖根治,切实用好刑事法律程序,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保护伞”。要强化工作保障,增强专业审判力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健全重特大案件会商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统一思想认识和认定标准,确保打击效果。
据悉,截止至4月2日,株洲两级法院共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6件9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判处没收财产、罚金共计148.2万。其中,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10件68人,认定恶势力团伙6件25人。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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