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0日讯(记者 刘玉先)4月9日下午召开的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透露,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精神,湖南拟调整12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8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省民政厅的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的船员服务簿签发;省交通运输厅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省农业农村厅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和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2项;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国产药品注册初审。
3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为:省交通运输厅的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许可和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2项;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认可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1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是: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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