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衡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召开。
红网时刻衡阳4月11日讯(通讯员 王勤 记者 宋美君) 4月10日上午,衡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召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和136件建议进行集中交办。
在今年3月中旬召开的衡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0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刘志刚等33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防止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议案》、李朝晖等22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其余48件议案转作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会议期间还收到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3件。根据《衡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列为本次会议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36件,不予立案交办的5件。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对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初步整理分类,其中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134件,交县人民法院办理的2件。
为确保集中交办的2件议案和136件建议办理工作在8月份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衡阳县将进一步深化认识,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把办理议案、建议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与政策宣讲结合起来,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制定好工作计划,明确好经办人员,确定好办理方式,积极主动地办理好代表建议,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对能解决的问题,将坚决在承诺时限内予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将列出时间表启动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红网
作者:王勤 宋美君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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