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罪犯黎某良(中)被依法收监执行。
红网时刻4月11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严慧)日前,在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下,缓刑罪犯黎某良被依法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罪犯黎某良因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月11日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但在1月23日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后,又于2月2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情况下,继续在京港澳高速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
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三局在日常安全巡查中获知案件线索后,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高检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总体要求,在对黎某良的违法行为以及湖南省高速交警局的行政处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经过缜密审查,依法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原审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并于近日将罪犯黎某良投送刑罚执行机关服刑。
这也是雨花区检察院自2018年初推行社区矫正日常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以来,继故意伤害缓刑罪犯尹某被依法收监后所取得的又一法律监督成果。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严慧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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