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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持刀枪两次抢劫受害人 这个恶势力团伙被打掉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娜 邱宇松 编辑:谢羽 2019-04-16 17: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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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株洲4月16日讯(通讯员 刘娜 邱宇松)株洲市公安局今日向媒体通报,为了谋财,社会闲散人员肖某冰借被害人陈先生与其女友有不正当关系为名,纠集了唐某、夏某、吴某等四人,携带刀具等,先后两次对陈先生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涉案金额达两万多元。最终,荷塘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这个以肖某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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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邵阳县的肖某冰是一名社会闲散人员,早些年因为多次犯罪被打击处理过。2017年,肖某冰得知被害人陈先生有钱,于是萌生了从他身上搞点钱的想法,理由就是称陈先生和自己的女朋友有不正当关系。

2017年8月,肖某冰纠集人员,携带仿制刀具,将陈先生劫持到他自己的租住处。在房间里,肖某冰采用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迫陈先生当场答应赔偿20万元之外,还抢走了他身上的一万多元现金。

2017年10月18日,肖某冰又纠集了被告唐某、夏某、吴某、袁某,五人携带驾车追赶陈先生驾驶的车辆,将其逼停后,恐吓陈先生,并对其拳打脚踢。

陈先生伺机逃走后,肖某冰等人将陈先生放在车上的8900元现金和1合价值5479元的手机据为己有。

2018年10月30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唐某等人在这起案件中,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并罪判处被告肖某冰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分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单独判处或并处被告吴某、唐某、夏某、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娜 邱宇松

编辑:谢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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