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4月17日讯(记者 谭倩 通讯员 贺雪峰 张群英)日前,衡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确保《意见》落实到位,衡阳还出台了《衡阳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红网记者梳理出以下要点,让市民全面了解衡阳教育新变化。
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最高可获70万元房补 每年15万元生活津贴
《衡阳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将在全市重点支持对外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教学名师、高校优秀毕业生、优秀高技能人才等四类教育人才。其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最高将获70万元房补、每年15万元的生活补贴。
本办法适用于衡阳市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含市属高校)和教研机构。所有引进人员要具有所报学科或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高校优秀毕业生和高技能人员获得教师资格证时间可放宽到聘用后3年内。
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其中全职引进是指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育人才,由用人单位引进后,办理录用调动入编等手续,在用人单位须连续工作五年以上,适用于四类人才。柔性引进是指用人单位在不违背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以兼职任教、岗位聘用等形式,采取人事关系不转等方式引进,每学期在用人单位现场教学时间不低于60课时。适用于高层次教育人才、教学名师、优秀高技能人才。
特别提醒,高层次教育人才一般不超过50岁。教学名师在45周岁以下。高校优秀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竞赛获奖者、体艺特长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高技能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所有引进人才将分类落实保障激励措施,发放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以高层次教育人才为例,该类优秀教育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对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徐特立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等省、市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等。其中全职引进的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和E类高级人才每人每年将给予15万元、12万元、6万元的生活补贴,最高享受期限为5年;引进后首次在衡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7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每人每学期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贴。
同时,对急需引进紧缺专业的优秀教育人才,用人单位没有余编的,可以在市直教育系统编制总量中调剂使用。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己评为中、高级职称的,可以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引进人才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
拓展乡村教师培养补充渠道: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今年起提至1000人
日前,衡阳出台《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今年起,衡阳将坚持“缺一补一、有编就补”的原则,通过“公费定向培养、特岗教师计划、编内公开招聘、支援乡村教育”四种方式对乡村教师予以培养补充。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作为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将增加省公费定向师范生“乡镇计划”申报计划,扩大市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从今年起为每年1000名,培养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并加强与师范院校合作,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型乡村教师。同时,衡阳还将扩大特岗教师招聘规模,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在完善乡村教师招聘方面,对于偏远乡村学校教师岗位,实行“三放宽一允许”: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为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专业放宽不限,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被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为6年。
为加大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力度,从2019年秋季起,对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城镇支教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200元/月,按每年不少于40次的标准发放往返交通费,购买意外保险费。同时,实施“银龄支教计划”,选聘一批身体健康的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为其提供经费补助。推行中心校与村小、教学点一体化管理、编制统一核定和使用、课程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实行乡镇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确保村小和教学点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实施办法》还提出,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称和申报特级教师应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称应累计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工作经历。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年满20年和30年的乡村教师,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予以倾斜。
招聘教师新政:扩大中小学校教师招聘自主权
日前,衡阳出台了招聘教师新政——《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今后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总体实施,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并在扩大学校招聘自主权、简化招聘程序、拓宽招聘方式方面有明确规定,且合理设置了“绿色通道”条件。
根据规定,衡阳将建立“一年一核一调一聘”的长效机制,教师招聘做到“缺一补一、结构平衡”,统筹考虑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其他院校毕业生类的招聘对象获得教师资格证时间可以放宽为聘用后3年内。
《实施办法》明确,市县所属职业院校、高中学校(包括完全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市属优质初级中学(衡阳市第九中学、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衡阳市第十七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招聘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县(市)区自行决定所辖学校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和考察工作的实施主体。
在招聘程序上,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辖区内相关学校招聘教师用编计划,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并报市委编办备案。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在核准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范围内拟订教师招聘方案,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其中,县(市)区教师招聘方案在组织实施前半个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具体考试方式根据教师岗位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对于高级职称教师(县级以下放宽为中级职称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县级以下放宽为硕士学位获得者)、急需紧缺专业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对于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绿色通道”条件的人员,采取试教或专业测试方式招聘,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可由招聘学校赴高校招聘,考试地点可设高校。对于其他对象、岗位的公开招聘采取试教、笔试、专业测试等方式招聘。
为提高招聘时效性,原则上每年9月份完成下一年度的用编计划申报审批、招聘方案核准工作,10月份启动实施,次一年5月底前完成考试工作,8月上旬前完成聘用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谭倩 贺雪峰 张群英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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