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4日讯(记者 郑涛)4月24日,时刻新闻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推出“2019年度司法便民利民惠民15项举措”。
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全省法院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进程,未建成的,力争在2019年6月底前建成;已经建成的,实现立案受理、信访接待、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卷宗查阅等功能。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探索建立“24小时自助法院”,推行“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等做法,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
大力推行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转变工作模式,简化工作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在庭审方式、裁判文书制作上做到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大力提升审判工作效率,力争实现用20%的力量化解80%简单案件的目标。
积极推行速裁快审机制。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审判机制,全省各基层法院全部成立速裁团队,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全部以速裁方式办理,促进纠纷及时快速解决。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大幅提升简易程序使用率,最大限度提升纠纷解决质效。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力争将试点法院扩大到20家以上,快速解决纠纷,减少群众诉累。
全面实施行政诉讼案件一审集中管辖。实施全省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通过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畅通行政诉讼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推行民事再审案件“立审合一”。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民事再审案件“立审合一”模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或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统一负责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再审审理,避免程序空转,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行诉讼费收费、退费便捷系统建设。推行当事人诉讼费退费备用金制度。实现诉讼费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行网银、移动、POS机、微信、支付宝和传统柜台缴费全覆盖,缴费结果与案件信息自动匹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扩大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全省法院推进律师调查令适用范围,提高律师和当事人举证能力和查找财产的手段,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不断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和司法便民利民。加大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律师调解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辨法析理、释疑解惑方面的独特优势,帮助当事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健全司法公开形式,畅通当事人、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构建更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
继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全省各级法院建立“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常态机制,建立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诉讼“绿色通道”,进一步做好诉讼服务引导,加快审判进度和执行力度。力争2019年1月1日以后新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全部审结。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准确把握政策方向和工作尺度,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严防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等现象。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活动。认真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关于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长株潭区域大气同治、洞庭湖水环境整治、湘江流域重金属(土壤)治理三大重点,新设置若干环境资源审判的集中管辖法庭,服务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更好地服务生态强省建设。
开展“春雷行动”“夏日风暴”“秋季利剑”“冬日暖心”系列执行专项活动。依靠各级党委和政法委,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开展好系列执行专项活动,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应执尽执,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管理、恢复及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现“清零”目标,始终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坚决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推行执行保险救助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会议部署,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涉医疗损害赔偿、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工伤保险待遇以及需要救助的其他涉民生案件,积极推进保险救助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强化“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加大中心法庭、科技法庭建设投入,促进人民法庭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通过优化人民法庭的布局满足社会所需。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因地制宜深入社区乡村、田间地头推行巡回审判、车载法庭、旅游法庭、交通法庭等有力措施,切实将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延伸审判职能,在全省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军营”等公益普法活动。进一步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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