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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为了区区一只鸡 持刀砍人太不该

来源:红网 作者:周再明 冷芬 编辑:张俊 2019-05-09 14: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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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益阳5月9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冷芬)怀疑自家走失的一只鸡被邻居藏匿遂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崔某娥使用随身携带的柴刀将被害人潘某某砍成轻伤。经湖南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7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崔某娥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

2018年1月,家住桃江县桃花江镇划船港村的崔某娥怀疑邻居潘某某藏匿了自己走失的一只鸡,在寻鸡过程中二人发生争吵并乱骂了被害人潘某某的儿媳肖某某。2018年1月24日晚,肖某某闻讯后怒气冲冲地来到被告人崔某娥的家中吵架,吵架过程中被崔某娥推倒在地。被害人潘某某便赶到被告人崔某娥的家中后,亦被推倒在地。肖某某与被害人潘某某被推倒在地后,各自从地上捡起一根竹枝击打被告人崔某娥,并将其打倒在地。被告人崔某娥从地上捡起柴刀砍向肖某某的头部和被害人潘某某的右手臂,造成肖某某头部受伤流血,被害人潘某某右手臂受伤骨折。经鉴定,肖某某头部裂伤、左手皮肤软组织挫伤,已构成轻微伤;被害人潘某某系钝性外力致右侧尺骨鹰嘴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经法院开庭审理,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崔某娥赔偿被害人潘某某1.28万元,并取得谅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办案检察官符潜知提醒大家:邻里关系的稳定至关重要,千万别因一时的小事冲动酿成为刑事案件。在生活中,一旦发生邻里纠纷,要换位思考,与人为善,主动沟通,不争蝇头小利,遇事冷静处理。若无法沟通解决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冷静处理,共建良好的邻里关系,切不可因冲动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否则触犯刑律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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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再明 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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