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阳:6月1日起 这10项“放管服”新政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王津 2019-06-01 17:30:52
时刻新闻
—分享—

DSC_0179.JPG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极力做好车管服务。

DSC_0175.JPG

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业务。

红网时刻衡阳6月1日讯(记者 宋美君)驾驶人的福利来了!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从今天开始,由公安部推出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正式施行,包括驾证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让群众花更少的时间、办更快的业务、享更优的服务。

据悉,10项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范围、实行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新证实施后,内地居民可以凭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真正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于因故不能在当地完成驾证考试的群众来说也带了福音,此次实行的“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同时,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一是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二是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改革实行了“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新措,意味着车主够买新车后,可在机动车销售企业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直接上路行驶。据悉,目前,衡阳已有38个机动车销售企业可提供此项服务。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曾新桥表示,车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级信息系统,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10项便民利民新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19/06/01/556794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