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3日讯(通讯员 阳望春 陈淑娟 记者 贾星)6月1日是城步在县城建成区推行禁炮工作的第一天。笔者从县禁炮办获悉:儒林镇石板桥社区杨新开、林业小区刘伯英两位老人分别于5月30日、31日去世,儒林镇新田社区居民王春妹于6月1日迎来90岁生日,县禁炮办、儒林镇政府、相关社区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上门做三位老人家属思想工作,赢得了家属们的理解与支持,三位老人的子女们在操办丧事、寿庆期间,没有燃放任何烟花爆竹,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居环境,助力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和南山国家公园创建,该县从6月1日零时起,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县城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4月下旬以来,该县通过播放电视专题片、禁炮通告、编发手机报和手机短信、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禁炮工作进行全方面、立体式宣传,使禁炮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该县将禁炮工作纳入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村居(社区)签订责任状,单位干部职工与单位、村居(社区)居民与村居(社区)委员会签订承诺书。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原则,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公安、城管、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及儒林镇政府和14个村居(社区)全力推进县城建成区禁炮工作。对在禁炮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责令其立即停止燃放,由城管部门处500至2000元罚款,并在县电视台曝光;在街道、车站、广场、公园、商住小区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违反禁炮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县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此外,该县还设立禁炮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在禁炮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对首位举报人给予500元每次的奖励。
“原来操办红白喜事,少则燃放几千元烟花爆竹,多则五六万。”6月1日,城步儒林镇新田社区陈大伯将县城禁炮的好处逐一道来:“操办红白喜事者节省了开支,周围群众可以睡安稳觉,环卫工人省力又省心。”
来源:红网
作者:阳望春 陈淑娟 贾星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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