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4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宋彬彬)6月1日是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放管服”10项便民措施正式启动首日,长沙县车管所各业务办理点全天正常对外办公,部分群众来到车管所办理10项便民措施和正常车驾管业务。
据悉,此次10项便民措施包含驾考、车检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通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方式,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车管服务,落实民生服务提质升档。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内地居民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任一地申领,无需再提交其它凭证。也就是说,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实现了申补换审等多项业务办理,而且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其他各类证明。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但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包含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转籍变更迁出,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车购税信息“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来源:红网
作者:宋彬彬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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