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6月5日讯(通讯员 黄建锋)着高考的临近,为给全市的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应试环境,近日,郴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高考学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的通告》,要求从6月1日至6月13日期间,在全面严格控制噪音。同时,安排人员张贴和发放“高考期间禁噪倡议书”,让全社会参与进来。
噪声严控期从5月10日至6月5日,噪声禁止期从6月1日至6月13日。禁噪期内,除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对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外,各相关场所和单位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凡在市城区和县市城区(以下统称“城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6月1日至6日及6月9日-10日12:00—15:00、20:00—次日8:00禁止施工作业,12:00—14:30、16: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作业;6月7日至8日、11日至13日24小时禁止施工作业及室内外装饰装修作业。
二是6月1日至13日,禁止城区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大噪声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城区居民区和考点学校周边设置灵堂;严格控制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露天娱乐或集会等产生过大噪声的活动;居民住宅区及其附近的机械、修理等工场不得进行对周围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等公共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三是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6月7日至8日、11日至13日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在城区鸣喇叭。6月1日至13日禁止夜间(晚上22:00—凌晨6:00)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6月7日至8日、11日至13日8:00—12:00、14:00—18:00对各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除接送考生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四是各级公安、城管和行政执法、环保部门在高考、学考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制止和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110,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投诉电话:12319,市环境保护局投诉电话:12369)。
来源:红网
作者:黄建锋
编辑:姜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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