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9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凤凰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3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凤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凤凰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整改工作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把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现实检验。二是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集中办公,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共同推进整改工作“两个责任”落实落地。三是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3月4日,召开凤凰县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3月5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出台《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具体细化为46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对照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措施,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确保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印发《2019年凤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从3月开始每月安排一个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要点、高质量经济发展理论,增强高质量发展意识。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美丽办、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已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研究,召开“乡村振兴”专题学习会议,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聘请委托中国城科院编制《凤凰县乡村振兴规划》。启动菖蒲塘村试点建设,完成《菖蒲塘村振兴规划》和农产品展示中心主体建设。四是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讲话指示精神,结合凤凰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和高铁时代即将到来实际,推进古城景区拓展升级、南方长城景区升级、苗乡文化景区、凤凰国际旅游度假区“四大景区”建设,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上有偏差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全过程。2019年预算民生投入资金12.55亿元,占财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65%;2019年民生类项目年度投资24亿元,占政府性投资的59%。着力解决群众信访件,全面办结巡视组交办的357件信访件。二是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将10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纳入凤凰县城乡给排水PPP项目,廖家桥、阿拉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完成投资7500万元;山江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已竣工,完成投资1500万元。三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引进、返聘、招考等方式,解决乡村教师缺口529人。撤并教学点98个,面积3.59万平方米。2018年已完成超大班额消除任务。四是健全县乡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新区综合医院建设和乡镇卫生院提质扩容,新增床位489张。加快52个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完成全县村医注册及执业摸底,安排部署乡镇卫生院巡诊“空白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全科医师培养,基层卫生院将增加定向培养生17人。五是抓实农村饮水安全。按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贴5元标准,将18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完成11处存在安全隐患饮水点、48个不合格监测点整改。分别安排382万元、6000万元用于丰枯两季水质普检、饮水安全工程。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有偏差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18年政府主导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停、缓、调、撤”33个,调减投资64亿元。制定《凤凰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实施方案》,明确至2020年实现政府债务负债率降到80%以内,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二是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杜绝“错评、错退、漏评”。开展常态化月督查3次,核实已上报的疑似漏评、错退户,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到位。精准实施产业项目。支持茶叶、猕猴桃等12个符合凤凰实际、群众欢迎产业项目。全面摸排水源,科学实施稻花鱼工程。完成“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整改,安排专业公司、专人日常管理。抓好山地平整及苗木移栽,完成移栽秋桃1700多亩。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配套设施及产业建设,完成搬迁1939户,占目标任务80.75%。三是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统筹沱江污水整治,加快长宜哨至古城污水管网建设,沱江河上游污水管网工程即将完工,完成投资2600万元;将凤凰古城居民污水收集纳入PPP项目;加快小溪河水门口至中心市场段黑臭水体整治。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整治,关闭新场镇铅锌浮选企业,对124亩污染耕地采取休耕、调整种植结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昊通公司电解锰企业对周边污染耕地征改2亩,其余18亩由企业按年进行补偿。及时处理尾矿废渣。按政策征收茶田金山尾矿库下游污染田地28亩,种植桑树28亩;完成新场镇银鹏、宏鑫、新科达3个尾矿库闭库及覆土复绿,处理废渣79万立方米;年底完成新场镇茨岩社区68万立方米废石废渣治理;完成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6宗。
(四)关于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县委常委会召开前,事先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并按要求记录到位。县委常委会一般不再召开扩大会议。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重大活动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18年10月6日、10月22日、10月30日,分别听取县政府党组,法检两院党组,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工作汇报。2019年2月25日,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党组工作汇报。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19年4月18日,对2017年以来提拔任用的86名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二是对2017年1月以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县直单位、乡镇班子成员进行约谈问责。三是配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32名、巡察干部8名。四是制定2019年巡察计划,开展4轮常规巡察,涉及30个党委(党组)。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2次巡察工作汇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县委书记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五是对98件群众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信访件进行“回头看”,完成复查98件。六是近两年审计发现的128个违规违纪问题,目前完成整改121个、正在整改7个。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召开2018年度乡镇和县直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等系列会议。推行月积分制度,对党务工作进行常态化评估,对落实不到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二是规范支部会议,已约谈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是出台《关于明确联系督促指导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10个派驻纪检组组长,全面指导和监督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处理山江镇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四是建立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台账,保证每村动态储备2名以上年轻干部。完成12个乡镇大学生村主干补录。五是推进17个基层党支部“五化”示范点建设,完成全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湘办发﹝2015﹞53号文件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执纪监督、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文明创建。从2018年起,将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内容和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党组)书记述职内容。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乡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乡镇党委每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二是完善《凤凰县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和处置水平。
(八)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县委常委会研究干部坚持“书记末位表态制”,坚持常委票决制。二是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凤凰党建网、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示拟提拔、重用、调任人选及籍贯、破格理由等信息,做到全面公示、足时公示。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双控”预审制度。四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加强干部档案审核管理,完成干部档案信息认定工作。五是免去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责任人总经理职务,完成5家企业担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
(九)关于对省委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层层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二是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全部配备到位,不再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工作,“三转”全部到位。三是离任审计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乡镇负责人12人,实现离任审计全覆盖。四是完成县农业局、县畜牧局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问题整改。五是经组织部门认真查核,认定县委接待办副主任为中共党员。六是完成66人以上“超大班额”问题整改。七是原高级中学周边群众纠纷得到化解,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十)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完善明细、进出库台账登记等资料。14家单位违规列支接待费用、7家违规报销酒水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立案严肃查处县财政局、县一中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给予县财政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县一中原校长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关于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县118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逐项甄别,清退资金1668.53万元。二是完成凤大、张吉怀高铁、吉怀高速、廖潭公路等4家指挥部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
(十二)关于干部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整治“文山会海”。印发《关于整治“文山会海”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确保全年开到乡镇以下会议减少30%以上、县本级下发文件数量减少30%以上。二是抓实干部作风。出台《凤凰县干部退回制度实施办法》《凤凰县乡镇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申报需退回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出台《关于加强凤凰县脱贫摘帽工作组织体系的决定》,完善“以户清零、以事清零、以问题清零”工作体系,成立“户清零”“事清零”“数据清零”工作小组。三是整治“四风”问题。出台《凤凰县驻村扶贫管理办法》,组建17个督查组,每月对17个乡镇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督查。开展3轮督导,诫勉谈话干部21名。2018年立案审查调查146件,同比增长8.1%,审结1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收缴违纪资金1699.67万元。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扶贫、民生、环保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3-3221325;邮政信箱: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堤溪苑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fhxwb@163.com。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