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湘潭大学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湘潭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先后召开了5次校党委会、2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学校整改动员会,召开了2次校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各二级党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问题、深查原因、明确责任,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综合整改、选人用人整改、意识形态整改、纪检监察工作整改、整改督办落实等5个工作小组;制定了《湘潭大学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督查,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加强了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校党委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部门和整改措施、期限;召开了5次协调推进会,开展了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切实做到真改实改。
(四)狠抓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中,31个已经完成整改,2个正在持续推进、仍需一定时限才能完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到93.94%;巡视移交问题线索8件,已全部进行了查处,完成率100%;加快建章立制,修订和新建制度43个;严肃执纪问责,对2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3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对37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收缴和退回违纪违规款共计34.2万元;坚持举一反三,启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科研经费报账管理自查自纠等。
二、巡视反馈发现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等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制定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安排》等,严格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三是积极邀请专家来校举行了理论学习与形势报告会;四是策划推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飞跃是怎样到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史》等成果。
2.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校党委组织专题传达学习,邀请了省教育厅领导来校宣讲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二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台了《关于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决定》等3个文件,每年增加2000万元预算用于一流本科建设;三是加快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完善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在辅导员系列职称申报中注重考核思政教育工作实绩和育人实效,不“唯项目”“唯论文”,绩效工资改革分配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四是拓展红色文化资源育人实践基地,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学生主题党日、团日活动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滞后。
整改情况:修订了《湘潭大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湘潭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4. 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机制落实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校党委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了《校党委关于加强校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的实施办法》,今后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
5. 校领导民主测评优秀率普遍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校党委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后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二是制定实施《“双一流”建设方案》,以五校对口支援为契机,重点优先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三是积极关注教职工切身利益,回应教职工重大关切,加快推进子弟学校建设,努力解决教职工子弟“上学难”问题。
6. 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和制定了《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等7个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成立了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和舆情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民主生活会、年度总结计划等监督检查范围。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7. 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今、明两年各投放思政课教师高层次人才引进指标5个以上、优秀青年博士指标10名左右;二是在已有92名专职辅导员的基础上,今年新进专职辅导员20名,选聘30名左右新进博士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选聘60名左右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三是制定了《湘潭大学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四是按照1:200师生比足额核拨辅导员业绩津贴。
8. 2名校领导没有为其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同志讲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有关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了《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细则》。
9. 部分二级学院党员处级干部未进入党委领导班子。
整改情况:完成了24个二级党组织的换届或补选工作,4名中共党员院长已进入所在学院党委班子,24名中共党员副院长中1人已退出领导岗位,其余23人均已进入所在学院党委班子。
10. 基层党支部管理松懈,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整改任务提醒函》,责成各二级党组织认真查摆、整改问题;二是对1个学院党委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制定了《湘潭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湘潭大学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
11. 开展党支部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一年不上党课或上了党课未做记录等问题的相关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携带家属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自行承担了有关费用;三是修订和制定了《湘潭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3个制度。
12. 教职工配偶在校工作就业的数量占比偏大。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坚持新进人员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 个别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担当作为不够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提拔1名肯担当有作为的干部到驻村脱贫攻坚一线;三是将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干部日常评价体系,融入到年度考核、日常考察、评先评优中;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文件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意识;五是根据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4. 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将2名处级干部调整至原定向推荐岗位;二是2018年8月以来提任非选举产生的处级干部均已实行“试用期一年”;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1名副处级干部免去职务。
15. 个别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相应处理。
16. 违规允许备案少数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
整改情况:一是对出国(境)超时限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对审批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与管理。
(三)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7. 校党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校党委坚持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党委及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要求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记录人员记详记实,涉及干部议题实行“双记录”。
18. 落实主体责任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及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二是制定了《关于建立重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工作方案》,每年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三是出台了《湘潭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开展了周转房专项清理整治,对违规占用、转借周转房的2名教职工进行了严肃处理。
19. 个别单位主要领导违规决定重要事项。
整改情况:对2个单位通报批评,对5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责成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对所收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20. 以案释纪不够,惩戒警示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1名处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方案》;三是对我校2018年查处的违纪违规、追责问责案例以及上级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全部予以通报。
21. 教学事故、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对教学差错与事故及时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给予1名教师批评教育、1名教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制定了《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决定》等制度;四是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月”和“潜心立德树人”活动。
(四)廉政风险隐患较多,廉洁建设不够严实
22-23. 少数处级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少数处级干部违规收受高档白酒。
整改情况:给予1名处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1名处级干部批评教育,给予2名科级干部诫勉谈话,查处情况全校通报;违纪款全部收缴。
24. 校工会以违规方式发放福利。
整改情况:考虑到福利费发放总额未超过《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且2018年1月已整改到位,给予1名处级干部批评教育;确保今后严格按文件执行。
25. 资金沉淀较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科研劳务费发放自查自纠,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定期召开项目结题工作推进会,执行绩效发放制度;二是今后所有外拨经费均须再签订协议,明确经费分配和任务后才能办理外拨经费;三是制定了《湘潭大学教学科研耗材管理办法》;四是给予2名教师批评教育,追回以违规方式发放的劳务费;五是收回了不合规票据报销的资金,按规范调账处理了超范围支出的资金。
26. 存在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违规调整预算、部分创收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财务报账审核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兴湘学院上交给校本部的资源占用费等上缴财政;二是2019年起兴湘学院可分配收支预算采取全额预算模式编制;三是2016年9月起,已将代管经费及机关单位创收经费纳入学校收入管理;对2016-2018年收取的重修收入等,已通过编制结余结转经费预算,列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四是出台了《湘潭大学科研差旅费管理补充办法》;五是追回因工作失误重复报销的机票1620元及违规报销的出差补助1440元,给予2名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27. 存在违规收取食堂管理费、餐厅食材采购不规范、部分特色网点经营不合规、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系统未统一使用校园卡结算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起停止收取保障性食堂管理费用,将计提的148.78万元退至保障性食堂账目,对经营性餐厅和保障性食堂实行分类管理、分开核算,基本大伙实行严格限价、保本运营;二是逐步引进优质企业,制定了《后勤保障处学生餐厅大宗食材供应及服务企业准入资质评审及管理办法》;三是2018年12月起,学生食堂物资采购供货商均凭正规发票结算;四是加强餐厅物资采购、入库及出库管理,制定了《后勤保障处学生餐厅网点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对1名后勤职工作调岗处理,取消1名职工亲属的餐厅网点经营资格、1名职工亲属的维修和供货资格;六是学生餐厅已补交欠缴的电费,2018年1月起按实收取水电费;七是升级学生公寓热水系统,统一使用校园卡结算。
(五)上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8. 服务学生项目收费价格不合理,某学院违规处置学生奖学金。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起将超过上级规定限额的供水价格调整为40元/吨;二是已将2017-2018年学生校园卡充值资金利息转入“贫困生助学基金”科目;三是2017年已对违规处置奖学金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1名处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职务,给予2名科级干部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并在全校进行通报,相关款项已全部退返学生。
29. 周边村民2003.13万元水费未上交学校。
整改情况:一是对水电费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管理责任;二是继续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周边村民用水与学校分离。
30. 干部任职前公示期未达到规定时间。
整改情况:2019年3月起已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示干部拟任信息。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当前,我校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校党委将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务求取得整改实效。坚持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整改任务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2个问题,持续整改,在一定时限内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校党委书记带头履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紧密结合,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营造学校良好政治生态。
(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整改助推改革发展。将抓好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扎根伟人故里,弘扬优良传统,坚持立德树人,勇于改革创新,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58292629;邮政邮箱:湖南省湘潭大学1号信箱;电子邮箱:dwb@xtu.edu.cn。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