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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5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建勇 编辑:李丽 2019-06-07 1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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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建勇)日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通知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在此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

通知显示,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建勇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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