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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人民法院开展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魏亚雯 编辑:肖拓 2019-06-23 21: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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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2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魏亚雯)6月20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某某贩卖毒品、盗窃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11日,被告人以200元的价格在娄底市娄星区老交通局家属楼附近贩卖了重约0.24克的海洛因给2名吸毒人员。当日,被告人在同一地点准备与吸毒人员再次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涟源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搜出1.78克海洛因。2016年4月3日,被告人伙同绰号为“三毛”(另案处理)的男子,来到娄底市娄星区春园金街利郎L2时尚男装专卖店,由“三毛”望风,被告人趁店内员工不备,进入该店盗走价值共9656元的衣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综合被告人谢某某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此次公开宣判还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和4名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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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魏亚雯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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