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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永兴县宣判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肖拓 2019-06-25 22: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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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25日讯(记者 郑涛)2019年6月25日上午,由永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利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郴州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利在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期间,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在抓获时从其住处及身上查获海洛因、冰毒、大麻等毒品共计138.86克,自制手枪一把、子弹一颗。经鉴定,该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具有杀伤力。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毒品犯罪是当今社会一种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被告人李某利长期吸毒,有多处毒品来源渠道,有多名吸毒人员围绕在其周边买毒、共同吸毒,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长期携带有杀伤力的枪支,社会危害性极大,建议法庭对其从严惩处。

永兴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李某利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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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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