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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夜间施工噪声超标 罚款1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妙琼 曹盈 编辑:吴思静 2019-07-09 14: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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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妙琼 通讯员 曹盈)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星沙中队巡查至东八路与凉塘路交会处某工地时,发现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施工过程中水泥泵车、吊篮等设备运行产生较大噪音。执法人员当即对工地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当晚该工地正进行9#栋20层房屋的梁板柱混凝土浇筑,施工方为湖南长沙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且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一同随行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工作人员对该工地施工噪声排放值进行检测。检测公司工作人员于当晚11时35分至11时55分时段,在工地场界北侧外一米位置进行取样检测,工地负责人参与见证检测全过程。因混凝土浇筑施工需连续作业、一次成型,若中途停工会对成品质量安全造成影响,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完工后尽快整改,并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到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

随后,湖南长沙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名员工到直属分局星沙中队接受了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向其出示工地当晚噪声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某住宅小区四期工程工地北侧场界处噪声平均值为63dB(A),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55dB(A)的限制。经当事人质证无异议,行政执法局予以采信,告知其未经批准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行为涉嫌违反了《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目前,行政执法局已依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后续执法局约谈施工方,要求其在追求进度的同时积极跟主管部门对接,前期汇报审批,后期有证施工,同时加强工地自身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将施工进程和审批情况及时公告周边小区,尽力取得居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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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不当引满天扬尘,罚款1万元

红网时刻7月9日讯(星沙时报讯记者 陈妙琼 通讯员 常成钢)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经开区分局巡查至位于经开区映霞路与枫树路交会处的某项目工地时,发现工地的围墙一角产生大量扬尘,扩散弥漫到了映霞路上。执法队员立即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并找到现场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调查,该项目正在进行外墙施工和修补,由于员工不熟悉操作流程,在没有做好喷淋等防尘降尘措施的情况下,干混砂浆罐车贸然往砂浆罐内上料,产生了较大扬尘污染。执法队员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此类事件发生。

该项目现场施工方因施工操作不当,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封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经开区分局对施工方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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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妙琼 曹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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