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7月9日讯(通讯员 赵彬 兰安轩)日前,接群众举报,蓝山县楠市镇大元里村、砠下村等地有村民利用老旧民房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严重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情况,蓝山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市监局及楠市镇政府迅速行动,依法查处大元里村黄某、砠下村陈某、下洞村曾某等3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没收烟花457箱,爆竹391饼,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储存、买卖危险物质。
来源:红网
作者:赵彬 兰安轩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