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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申请助学贷款 不再需要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来源:红网 作者:潘东晓 编辑:吴思静 2019-07-12 1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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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12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潘东晓)随着长沙县高考考生陆续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长沙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即将启动。今年的助学贷款政策有哪些新变化?近日,记者就此咨询了长沙县学生资助中心,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最大的变化是,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要再到有关部门盖章了。

往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均需要家庭所在地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中,“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无需相关部门盖章。

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导出。

长沙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到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长沙县学生资助中心地址为长沙县星沙望仙路598号行政中心501(松雅小区对面)。

学生和家长如还有申请助学贷款的相关问题,可拨打长沙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84035338;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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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东晓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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