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妙琼 通讯员 曹盈)夜宵门店经营不足四个月,因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无组织超标排放油烟,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店主关门大吉,以为可以免除处罚,没想到一年后还是没躲过处罚。今年7月4日,经过一年多的周期,星沙街道一夜宵店1万元罚款执行到位。
事情起因回溯到2018年4月。长沙县星沙街道上新开了一家夜宵店,约80平米左右,主营夜宵。店子不大,动静却闹得不小。开业以来,周边市民纷纷投诉,鼓风机噪音太大,油烟味特别浓烈,晚上根本睡不好觉。
2018年4月23日,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星沙中队执法人员对该餐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尚在办理过程中,厨房有两个标准灶头,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经大功率抽风机进入管道,实为无组织超标排放。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补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门店负责人携带经营资质、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星沙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2018年4月24日,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周某涉嫌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立案。5月3日,当事人周某携带着4月27日办好的营业执照到星沙中队接受了调查询问。6月27日,县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规,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此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约谈门店负责人,要求其重视居民诉求,尽快补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该店负责人口头接应,却迟迟没有动作。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2018年7月,因周边居民反应强烈、生意不温不火,该店悄悄结业关门大吉,顺带一走了之,逃避处罚。
虽然门店结业了,但周某违法事实确凿,执法不容儿戏,处罚不能“免单”。因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且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今年2月17日,县行政执法局向当事人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不履行义务。3月4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向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今年7月4日执法到位。
该店结业之后,该处门面很快又有新店登场。门店装修之初,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门,进行普法宣传,陈“前任”之“痛”,该新店自觉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星沙中队加大餐饮门店执法检查力度,在建立完善检查台账的同时,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门店及时补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门店实时开启、按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累计检查餐饮门店2400余家次,督促30余家门店补装油烟净化设施,对近30家门店营业时段油烟排放值进行检测,督促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1500余家次。
来源:红网
作者:陈妙琼 曹盈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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