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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万元!奖励集体经济“带头人”

来源:红网 作者:罗方平 编辑:吴思静 2019-07-24 17: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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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24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罗方平)奖金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奖励资金到人按贡献大小适度拉开档次,不搞平均主义;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贡献特别突出的个人可提高奖励标准;原则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度奖励标准个人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近日,浏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浏阳市发展壮大农村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个人奖励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全体班子成员(含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进行奖励,从而进一步调动支村两委成员发展农村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意见》明确,获取村级集体经济奖励资金,除了需要支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强,有长效增收的村集体经济项目,可持续稳定增加的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外,还需要年度村集体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并较上年增长15%以上。

同时要求,村级有负债的,经营收益优先化债,年度化债比率大于集体经济收益增长比率;新增经营性投资的,项目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35%,项目资金长期回报率不得低于6%;集体经营性收入占集体经济收入的60%以上。

根据《意见》,个人专项奖励资金从村级集体经营收益、各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中计提,两者之和为奖励资金总额。其中,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用基数提取法和增幅提取法,从各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中提取用固定比例法。

“这是对支村两委带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视和肯定。”7月23日下午,谈起《意见》发布后的感受,浏阳市沙市镇东门村党总支书记张建辉直言倍受鼓舞。他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意见》的试行,让他们干劲十足。

近年来,浏阳积极出台政策,加快推进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去年10月,浏阳先后出台了《浏阳市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浏阳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和进步村奖励办法》等文件,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税收、人才等5大类14条支持政策。浏阳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预算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和进步村进行奖励。

在系列政策的引导推动下,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市共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159个,超额完成长沙市下达的“消除薄弱村80个”任务目标。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服务和审计监督,将《意见》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全部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浏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罗方平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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