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28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李智勇 艾新华)经事先共谋,两男子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共同或单独骗取老年人、重病患者及其亲属的财物9万余元。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初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游某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被告人张某初作案用手机1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张某初曾因犯诈骗罪两次获刑入狱,2018年4月8日刑满释放。2018年7月至12月间,张某初、游某新经事先共谋,先后利用已婚妇女汪某、张某,向桃源县热市镇未婚青年佘某介绍对象,期间二人通过收取红包,编造彩礼、汪某需要治疗腿部家庭困难、汪某弟弟治病需要费用、张某需要到广州办离婚证,以及买卖古董借钱等谎言,多次骗取佘某及其父佘某洲财物共计74200元。其中,游某新单独骗取3300元,二人共同骗取70900元。
张某初、游某新在与佘某州聊天时,佘某州谈到尿毒症,游某新随即谎称其有一个给国民党军队当过军医的师傅,有偏方能够治疗尿毒症。佘某州信以为真,向其介绍尿毒症患者,张某初、游某新二人随意用羊屎、六一散混合后,谎称系能治好尿毒症的药,分别骗取夏某4600元,张某华2000元,周某13000元,共计19600元。
张某初、游某新分别于2019年1月26日、2019年3月11日被抓获归案,游某新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上述所得赃款二人用于购买地下“六合彩”、赌博等,均被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初、游某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共同或单独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张某初、游某新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游某新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张某初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张某初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且具诈骗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多次诈骗作案,且诈骗老年人财物,以及利用假药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的财物,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李智勇 艾新华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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