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8月5日讯(通讯员 谢业 )7月30日10时许,南县公安局茅草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个微信昵称为“仅此而已”的人发了一条辱骂人民警察的朋友圈。接警后,茅草街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邱某(男,31岁,赫山区人)。
8月2日11时许,民警在大通湖区某建设工地将邱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询问,邱某如实陈述了自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依法执行职务民警的违法事实。
公安机关查明:7月30日早上6时许,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省道S202线茅草街镇同利村路段依法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邱某驾驶小轿车为一辆装载推土机的货车带路,途径该路段时,民警对货车装载超宽推土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邱某却因此心生怨恨,对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表示不满,随即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侮辱人民警察的文字及图片,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邱某因寻衅滋事被南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发言也需谨言慎行。煽动舆论可以对他人造成网络暴力,谩骂侮辱他人,更是触犯了法律法规。我们不能利用网络发起不实的、损害公众利益的言论,也要时刻保持清醒,切勿被有心人利用煽动,成为推手,传播不正之风。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互联网平台的不断优化,我们要心怀信心,一起为传播网络正能量奋斗前行。
来源:红网
作者:谢业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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