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8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宋彬彬)8月7日,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长沙县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相关规定,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8月8日零时起将在长沙县城区放宽通行。
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是指申领了长沙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即新能源号牌为湘ADXXXXX的微、轻型纯电动载货汽车。
长沙县城区道路对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采取放宽通行的交通措施,除开元路的东升路至星沙大道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通行外,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不再受《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规定的通行限制。
记者了解到,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长沙县交警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宋彬彬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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