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娄底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制服务科科长周新军漠视群众诉求、宗旨意识淡薄问题。2018年11月,周新军在接到娄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批转的12345市长热线市民周某某的信访材料后,未按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和回复,且被督促提醒后,周新军仍未重视,没按规定向领导报告,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周某某继续向上级部门投诉,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周新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娄星区蛇形山煤矿驻矿安全监管组组长刘成干、副组长谢世民、安监员钟红喜不认真履职、乱作为问题。2018年7月初,蛇形山煤矿驻矿安全监管组督促该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煤矿的违章行为检查不力,在该煤矿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违规签署“已整改”的意见。2018年7月14日,该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8年11月,钟红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成干、谢世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冷水江市铎山镇党委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敷衍应付、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4月,铎山镇在落实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自纠不认真,并作“零问题”报告。后经专项巡察,发现该镇存在违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不及时等多个问题。2019年5月,铎山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当时主持镇党委工作)和纪委书记均受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4.新化县林业局计划财务股股长陈寿长工作失职、缺乏担当问题。2016年至2018年,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方某某、周某某、奉某某因公临时借款,均未在当年度与局财务股结账。陈寿长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借款没有及时催缴,导致36.6万余元公款长期违规滞留个人手中。2019年5月,陈寿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娄底市纪委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