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日16日讯(安乡站通讯员 郑仔男 刘平)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通常都会改过,可有些人被查了一次又一次,仍然没有意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
8月7日晚,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在七家村路口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对一辆号牌为“湘J9P***”的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发现车内明显散发浓浓的酒气,便立即示意司机停车进一步接受检查,并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该驾驶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经民警查明,驾驶人李某于2017年9月18日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文艺路与和平路口被查处过,此次,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构成二次酒驾。
随后,安乡县机动车驾驶人李某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移送至拘留所,处以行政拘留1日,并处罚款2000元。
安乡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红网
作者:郑仔男 刘平
编辑:文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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