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福江(右一)正在办案。
红网时刻8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 通讯员 邓珊)近日,湖南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福江因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荣立个人二等功。
2018年初,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永兴县某置业公司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000多万元,县国土局存在追缴不到位问题。检察长李福江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办理该案。经分析研判、初核后,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立案调查,依法向县国土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对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监管职责,依法采取诉讼或相关措施追缴土地出让金。县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成功督促永兴县某置业公司缴纳了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利息3700多万元。
近年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必须在司法办案一线办案的要求,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
2018年以来,该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共带头办理案件360件。一是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将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树立“头雁”意识,检察长主动承担黑恶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案件办理工作,办理了王某武等10人涉嫌开设赌场、李某丰涉嫌妨害公务等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带头办理新类型案件。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敢于先行先试,率先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找到突破口,督促了有关部门履行对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监管职责;办理了全省首例最低生活保障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被入选“湖南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十大典型案例”,增强了干警开拓新事业的信心。三是规范司法行为。“关键少数”全面践行司法亲历性要求,全程把关案件办理,重点指导疑难复杂案件,带动全院干警“向领导看齐、向先进看齐”,促进了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强化检察监督、回归监督主业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胡艳 邓珊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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