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8月24日讯(通讯员 彭诗)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在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山顶某大型酒库施工现场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泵车一台。
执行现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某领、朱某青买卖合同纠纷案,为湖南省高院裁定移送保靖县法院执行52案之一。案件执行法官在接到涉案线索后汇报并采取行动,驱车前往执行现场。
成功扣押涉案泵车。
8月16日上午10点,执行法官一行6人来到酒库施工现场,但执行工作遭遇阻拦,由于该大型酒库施工不允许外人进入,并有公安执勤,执行法官拿出工作证、公务证亮明身份、说明案情,最终得以进入,并迅速找到被执行人一辆泵车并当场依法扣押。过程中遭到施工包工头用罐车、皮卡车等堵行车道阻拦。执行人员沉着应对,耐心细致地做法律释明工作,同时严厉告知其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涉案车辆被成功押送。
值得一提的是,整个执行过程仅用30分钟,行动迅速果断、过程秩序井然,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彭诗
编辑: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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