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8月31日讯(通讯员 王谊平 记者 石珊)“重点检查阶段一定要重点核查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向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近日,石鼓区专治办相关负责人在调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时说。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石鼓区纪委监委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作为“三项监督检查”的重点。6月15日至7月31日,全区4个涉农镇街、15个村(含2个原贫困村)、7个区直行业部门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2019年1-6月,石鼓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累计8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4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万元,区本级再投入420万元;投入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各行业政策性扶贫资金预计1367.6万元。
石鼓区纪委监委、区专治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专门组织召开了安排部署会议,明确了检查对象、重点、时间安排等4项工作要求,专题进行调度3次,为切实抓好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打下坚实基础。区财政局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成立了的工作专班,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情况汇总、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
为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检查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石鼓区专治办、区财政局在专项检查实施过程中注重配合,有针对性的检查2018年以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及问题整改情况等;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危房改造等行业扶贫资金是否设定绩效目标,是否按政策落实等。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确保做到任务、人员、责任“三落实”。区财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秉公办事,公正严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区专治办进行查处。各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检查组对本单位开展的检查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明确1名财务人员负责对接,如实反映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推进,达到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王谊平 石珊
编辑:文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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