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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 符合条件可申请资金补贴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成辉 2019-09-18 0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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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9月17日讯(记者 岳瑾)近日,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细则》不仅简化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办理流程,而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一次性给予每部电梯10万元的补贴,申报过程中也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效地节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意见统一并签订协议即可申请加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一大民生热点。

近年来,长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交建议、提案,支持长沙老旧楼房加装电梯。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多次专题会议研讨。

2018年2月,长沙市住建局出台《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明确了增设电梯的相关条件和所需材料,从程序上解决了由谁申请、如何申请、如何审批以及后续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业主意见难统一的问题,《规定》明确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应当经本栋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栋或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而根据《细则》,申请人需征求相关业主形成增设电梯的统一意见并签订协议,明确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费用筹集方案和分摊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并将协议、设计图纸等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收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住建、规划、质监、消防等十多个部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起来程序较复杂,这让部分想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望而却步。

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细则》在增设电梯办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与并联备案,即由区住建部门一个窗口受理,办理备案和竣工验收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并联审查,且对办理时限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鉴于增设电梯的土建工程费用一般在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一般在300平方米以下,《细则》明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增设电梯的土建工程办理备案手续,不再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这也意味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环节大大减少,进一步缩短了办理时间。

同时,《细则》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的资料清单、办理步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遵循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保障的办理要求,实行专人、专章、专窗、专办办理。据悉,目前全市各区已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专门窗口,明确专门的窗口工作人员,并公布办公咨询电话。

财政将给予补贴及减免报建等相关费用

资金筹集难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又一“拦路虎”。按照规定,增设电梯资金筹集以“谁受益、谁出资”为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补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与维修资金。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组织实施增设电梯工作。

为了更好地解决资金问题,长沙将从财政补贴、费用减免和金融支持三方面入手,来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细则》明确,将对内五区和高新区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采取市区共同分担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每部电梯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在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增设电梯的申报过程中,除依法进行的检验检测费用,不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细则》还规定,增设电梯涉及电力、通信、水业、燃气、数字电视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免费或收取成本费用,予以优先办理。

已投入使用的小区有19个 共增设电梯68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到现在,长沙内五区和高新区经过审批已投入使用的小区有19个,共增设电梯68台,正在进窗待审批的共有52台,摸底拟增设电梯360台。

为了更好地推动增设电梯工作的发展,长沙正通过调查摸底,决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增设电梯意愿强烈、业主协调相对容易统一等具有代表性的小区作为增设电梯的试点项目,以此推动增设电梯从点到面发展。

释疑: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针对市民关心的增设电梯后不动产权问题,记者了解到,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后新增加建筑面积,暂不征收增容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细则》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必须在原房产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住宅增设电梯后应当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应尽量减少占用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业主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出资增设电梯,也可提取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和区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建档移交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资金和公积金提取相关工作。

各区将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与“一圈两场三道”建设工作相衔接,纳入整体规划布局中统筹推进,市政府将督促各区积极稳妥推进,对推诿、滞后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督查问责。

相关链接:

长沙市各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咨询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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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所需资料清单

一、增设电梯联合备案申报所需资料

1.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报告

2.相关业主协议书(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费用的预算、筹集、分摊、使用方案;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方案)

3.授权委托书(若有代理人需提供)

4.本单元专有部分同意增设电梯业主房产证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供原件核对);本单元专有部分同意增设电梯业主、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5.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征求业主签名意见表(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材料)

6.设计单位、电梯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7.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公示公告材料(增设电梯设计方案;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材料;公示日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不提出反对意见视为不反对)

8.社区备案意见

9.施工合同、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

10.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出具的地勘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特种设备、结构及消防安全的评估意见(由设计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出具评估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及出具的审查报告

11.电梯总平面图(加盖设计院签章、注册签章、提供一份电子档)

12.电梯方案设计报建图(加盖设计院签章、注册签章、提供一份电子档)

13.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承诺书

二、城建档案馆存档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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