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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委27名特约监察员上岗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编辑:马丽红 2019-09-20 1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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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9月20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通讯员 吴哲) 9月19日,省监察委员会在长沙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27名特约监察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王茂卿、毛春山、邓联繁、石娟(女)、石磊、任海平、向志明、刘卫东、刘协平、李立新、李学军、李爱年(女)、李德文、吴宏斌、汪涵、陈来满、陈祥松、欧异斌、罗双全(女)、罗平、赵双午(女)、赵正洪、侯家骥、袁运长、袁柏顺、康镇麟、谭聪圣被聘为湖南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记者注意到,受聘的27人之中,既有长期从事廉政研究的学者,比如邓联繁教授、袁柏顺教授,也有基层一线干部及民营企业家,如韶山村党委书记毛春山、金煌实业董事长谭聪圣等。

省监委的决定显示,聘请特约监察员,是为了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特约监察员究竟是什么样的岗位?具体来说,其职责是——当好监督员,彰显外部监督重要力量;当好参谋员,为纪检监察工作建言献策;当好联络员,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引导员,有效放大反腐倡廉声音。

为了更好履职,特约监察员可以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或者列席监委组织的有关会议,参加监委组织的有关培训等。

特约监察员要遵守一些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等。特别是,不能利用特约监察员身份“打牌子”,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未经监委同意,不得以该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等。

为了保障特约监察员更好地履职,监委也要主动加强与特约监察员的联系,建立定期联络和反馈机制,定期向特约监察员通报监委工作,回复特约监察员的咨询,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

特约监察员、湖南工商大学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邓联繁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说,作为一名高校老师,他主要从事廉与法的交叉研究,有幸被省监委聘为特约监察员,体现了省监委对专家学者的重视,“聘任是沉甸甸的信任,特约监察员对我而言是沉甸甸的责任。我将珍惜机会,认真履责,一是不忘特约监察员制度的设置初心,当好监督员,依法依规对监察人员进行监督;二是发挥多年积累的专业研究优势,当好参谋员,为我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做好信息上传下达的工作,当好联络员,既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了解与反映干部群众对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心声,又持之以恒阐释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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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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