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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先进集体 | 永兴县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在普法路上美丽绽放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用梅 编辑:王津 2019-09-27 1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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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胡用梅 郴州报道

9月20日上午,李世雄手里拿着刚结案的卷宗阔步走进永兴县公共法律志愿者服务中心,将卷宗交给工作人员存档,简单交接后,又接过来一份等待处理的案件卷宗。

李世雄是湖南省金瓯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这是他加入永兴县公共法律志愿者协会的第二个年头。这两年来,他时常往返于律师事务所和协会之间。“平时的工作也比较忙,但是我觉得抽出时间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李世雄说,从做志愿者开始,自己就是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无私奉献,让困难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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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永兴县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永兴县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18年,依托永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对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及时进行调解。成立至今,现有会员120人,会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90%,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占总人数的40%。

“我遭到家庭暴力,请你们帮帮我!”2019年1月2日,李琦(化名)哭诉着来到永兴县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协会值班会员邓建军耐心接待了她。

邓建军耐心听完她的陈诉后,首先分析了案情,认为对这种典型的家庭暴力案,既要勇敢的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矛盾激化。邓建军秉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就双方矛盾焦点多次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但其丈夫丝毫未表现出对家暴悔意。

无奈之下,邓建军告知李琦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协助她申请法律援助。随后邓建军分别到当地派出所以及向周边群众收集了大量有力证据,同时为她代写了起诉状,向永兴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9年3月,永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邓建军据理力争维护李琦的合法权利,后经法庭调解成功离婚,李琦终于摆脱了被家暴的噩梦,过上了安稳的、不再担惊受怕的日子。

像这样帮助弱势群体法律维权的案件,协会办理的还有很多。

2015年,为沈彪等9名四川籍农民工讨回给付工资16万余元;2018年10月11日,为邓凯军及其母亲顺利拿回失而复得的遗产;2019年6月,帮助发起法律援助的朱某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胜诉,受援人朱某获赔5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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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法治宣传,图为协会成员给群众发放普法资料。

协会成立一年多来,共办理民事及刑事案件336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45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天”, 在社会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法治宣传效果,获得了广大群众称赞。

为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协会还通过各种形式致力于普法宣传。一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资源,注册普法微信群,由专业人员每天在群里发布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公布咨询电话和微信号;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契机,吸纳县乡村组的涉法优秀工作人员加入到协会中来,再利用协会的人力、财力夯实普法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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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法治宣传是给群众法律咨询,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其次,协会还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年均参与政府接访、县内重大非诉案件的调解工作28次。利用农村赶集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日期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厂矿”普法宣传活动,举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年开展活动20次左右,发放宣传资料4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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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成员为群众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协会秘书长黄志强的一天总是在忙碌中度过,如果有空闲时间,他总会在简单早餐后,准时赶到协会的办公室。解答咨询、调解纠纷、受理案件……“开展公益普法工作,让这里的群众享受到公平的法律服务,应该是中国律师的责任担当,我也愿让自己的一生在公益普法路上美丽绽放。”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用梅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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