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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白石古莲城“10.2”火灾相关违法人员被依法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勇 编辑:文建美 2019-10-07 09: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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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湘潭10月7日讯(通讯员 陈文勇)10月2日20时30分,湘潭市雨湖区白石古莲城三期松竹里在建工地发生一起火灾。

事发后,湘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迎春作出指示,要求迅速查明火灾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市安委办为此发出交办函,督办火灾案件查办。市消防支队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于10月5日查明火灾原因,并于当日上午将案件相关情况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快速受理快速查办,当晚即对贺某、刘某等两名违法人员依法作出裁决处理并投所执行。

经调查查明,起火部位位于白石古莲城松竹里在建工地项目1栋1单元31层(属于夹层)电梯机房,起火点位于31层电梯机房码头墙西南角处,起火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火灾损失约一万元,起火原因为现场钢筋工刘某吸烟所扔烟头在木屑堆里阴燃转明火引发火灾。

松竹里是一在建的小区工程,9月22日因安全检查不合格,被湘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面停工。10月2日,该小区一号楼楼栋长贺某在明知工地被责令停工的情况下指派钢筋工刘某施工,将工地上的钢筋吊到一号楼楼顶电梯机房位置,刘某在到一号楼楼顶施工时吸烟并将未灭的烟头丢在现场后离开,最终导致明火引发火灾。公安机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贺某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引发火灾,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对施工民工刘某因过失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对该工地的总负责人齐某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还在进一步进行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勇

编辑:文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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