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2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黄卫珠)为纵深推进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近日,安仁县检察院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周某某、黄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的重要成员许某某涉恶犯罪案件作出处理,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7月份以来,周某某、黄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安仁县内三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致二人轻伤二级、四人轻微伤,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2月份,周某某、黄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许某某系该恶势力犯罪成员,2017年7月24日晚上,周某某、黄某某因被刘某虎等人殴打,遂和单某某(已判决)纠集被告人许某某等多人在安仁县城找刘某虎伺机报复,后在县城某网吧找到被害人谭某某等3人。因认为谭某某等人系刘某虎的同伙,遂一起殴打和追砍谭某某等3人,致2人轻微伤。2017年12月10日晚上,周某某、黄某某因与被害人罗某某发生口角,遂和单某某纠集被告人许某某等多人到安仁县安平镇某宾馆殴打和砍伤罗某某等3人。
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由安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14起涉黑涉恶案件,有力打击了当地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黄卫珠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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