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0月15日讯(通讯员 郭东灿)日前,永州市文明委下发表彰决定,永州经开区被授予2018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称号;授予区党政办“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区纪委和凤凰园交警大队两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横冲村为市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长丰社区陈于生家庭、刘六云家庭,舜皇社区周文玉家庭和工商分局彭丽惠家庭为市级“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永州经开区被授予2018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称号。
近年来,永州经开区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积极推动上下联创、内外共建,大力培育文明示范典型岗位和先进个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丰富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内涵,增强园区文明建设活力。通过文明单位的创建,不但提升了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也向社会展示了园区各级组织的精神风貌和社会服务水平。
同时,充分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搭建的平台,始终围绕园区工作大局,运用网站、宣传栏和文艺汇演以及 “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等渠道,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唱响文明创建主旋律,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党风、政风、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实现了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改进作风的创建初衷。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有效提升社会形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六城同创”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郭东灿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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