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5日讯(记者 郑涛)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娄底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委和最高检、省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担当,周密部署推进。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党组、检察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26次,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对标对表,吃透精神,把准尺度,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发展;先后11次组织党组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和院务会学习有关司法解释和上级检察机关文件、典型案例;机关党委紧扣“扫黑除恶”主题,先后3次组织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强化督导巡察,推动工作落实,研究出台了《娄底市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并组织了5轮专项督导。
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娄底两级院检察长、分管刑检业务的副检察长分别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突出办理重点案件。娄底市检察院组建三个专案组,分别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案件、省监察委督办案件。如“1.24”涉黑案,由检察长李芳芳担任主办检察官,与2名资深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专案组。同时坚持依法严惩,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恶势力团伙”,既不“拔高”,也不“降格”。
持续深挖彻查,“扫黑”“打伞”并重。落实“两个一律”,深挖“保护伞”。娄底市检察院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协作机制,与纪委监委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加大在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监所检察等各个检察环节中深究细查、主动摸排发现、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的力度。
截至今年9月30日,娄底市检察机关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7条,“保护伞”线索48条。对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深挖细查,娄底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案件5件5人,已审结提起公诉5件5人。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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