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罗展 通讯员 张茜)“部分单位存在越权办案、法律条款使用错误等问题;部分单位办案不规范,存在处罚对象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不符、法律引用不当等问题”。在长沙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上,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坚针对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举,让与会人员脸红心跳。
今年以来,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将“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贯穿始终,坚持“宣教先行、执法殿后”、坚持“立案三比、无案三查、办案三严”,坚持每月评比、每季讲评,树立执法权威,用严格的监管执法规范生产经营秩序,防范事故发生。1至9月,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44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982份,办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293起,实施行政处罚95.153万元,办案数、罚款数同比增长157%、27.2%,实现办案数量、罚款数量、办案质量“三量”齐升。其中黄兴镇办案70件,总数最多。
案卷评查工作会议上还通报了今年以来各镇街(园区)、局属各中队安全生产案件办理情况,对《案卷评查规则》进行了重点讲解,组织各镇街(园区)执法人员对案卷进行了交叉互评。
“认真开展计划执法,逐步提高执法质量。”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和《长沙县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汇编》开展计划执法活动,确保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符合要求,达到执法效果。开展多层次、分专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镇街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其执法水平。此外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强执法防事故”“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现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扭转行政处罚力度减弱的局面,切实改变“重检查、轻处罚”现象。
来源:红网
作者:罗展 张茜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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