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7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王辉 曾燕翔)近日,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8年2月,被告人杨某某用“QQ”聊天软件向他人求购公民个人信息,之后在网上以5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万套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存储到自己的百度网盘内。后经民警调查,依法抓获了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杨某某等人。经核实,杨某某非法获取有效公民个人信息共6209条。
检察官提醒: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王辉 曾燕翔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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